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
发布日期:[07-11-25 17:00:28] 点击次数:[]

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

发表于:2006-1-3  文章来源:本站
 

立案标准
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:
     (一)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; 

     (二)死亡三人以上,负事故同等责任的; 

     (三)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。 

     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: 

     (一)酒后、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; 

     (二)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; 

     (三)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 

     (四)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 

     (五)严重超载驾驶的; 

     (六)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。
相关规定
  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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