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庄:深山炼黑油 工商端黑窝
发布日期:[08-05-13 22:56:13] 点击次数:[]

 本网讯 近日,园庄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镇塔兜村巡查时发现,陈某未经仙游县工商等执法部门核发证照,擅自在深山设厂雇工,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黑焦油,当即被立案查处。

  据执法人员介绍,陈某于3月9日始在园庄镇塔兜村后尾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黑焦油,日前被园庄工商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并当场取缔。在现场,执法人员没有找到有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经查明,陈某至案发时共生产销售黑焦油3吨,每吨售价2500元,获利3540元。

  其上述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29条和第35条的规定,属“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”的行为。故该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罚决定:责令陈某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,没收其违法所得3540元,并处罚款6460元。         (郑云林)


【热点新闻】
网站首页 | 走进本站| 在线咨询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我们
地址:中国福建莆田市城厢区
邮编:351100
电话:0594-6256665
邮箱:ptfalu@163.com
Copyright © ptfalu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中国莆田法律网 版权所有
ICP备案号:闽ICP备05022721号
网页设计/策划:流星@蝴蝶 QQ:832846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