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近日,园庄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镇塔兜村巡查时发现,陈某未经仙游县工商等执法部门核发证照,擅自在深山设厂雇工,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黑焦油,当即被立案查处。
据执法人员介绍,陈某于3月9日始在园庄镇塔兜村后尾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黑焦油,日前被园庄工商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并当场取缔。在现场,执法人员没有找到有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经查明,陈某至案发时共生产销售黑焦油3吨,每吨售价2500元,获利3540元。
其上述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29条和第35条的规定,属“生产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”的行为。故该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罚决定:责令陈某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,没收其违法所得3540元,并处罚款6460元。 (郑云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