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潮平律师事迹材料
发布日期:[07-10-07 19:30:10] 点击次数:[]

郑潮平律师,男, 1976 5 月出生,福建省莆田市人, 1997 7 月毕业于福建司法学校,通过自考获得厦门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文凭。 1999 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, 2002 年又通过首届全国司法统一考试。 2000 2 月加入律师队伍,现在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
该律师在执业中始终把坚持正义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,把当事人满意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,忠于事实、忠于法律,踏实苦干、诚信执业,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在短短 8 年的律师工作中,他的业务量连年攀升, 2004 年至 2007 年上半年办理各类诉讼、非诉讼案件即达 300 多件。在执业中,该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、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、高效优质的服务质量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。

一、坚持正确的执业方向,积极上进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水平

该律师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和人民,坚定不移地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,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,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,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。多年的工作实践,培养了该律师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踏实的工作作风。能够认真学习、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下发的文件精神,努力实践“构建和谐社会”所蕴含的深刻含意,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正确方向。该律师从执业实践中,深刻认识自己法律知识的不足。因此,他认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,首先就要成为一名学习型的律师。注重边实践边学习,边学习边提高,不断给自己充电,更新知识,经常通宵达旦地学习新的法律知识,向资深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学习办案的经验,在庭审向对方辩护律师学习辩论技巧等,使自己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,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有质的飞跃。该律师积极参加莆田市律师协会、福建省律师协会主持的律师论坛、论文研讨,其中 2005 年《证人交叉询问之方法和策略》一文获莆田市律师协会组织的论文研讨二等奖,并参加首届福建律师论坛; 2006 年《律师交叉询问之艺术》、《刑事案件鉴定结论庭审质证方法》两篇论文获莆田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首届莆田市律师论坛二等奖,其中《律师交叉询问之艺术》一文参加第二届福建律师论坛; 2007 年撰写《浅谈律师文化建设》、《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》两篇论文,参加莆田市律师协会组织的论文研讨。

二、忠于事实,忠于法律,坚持维护公平与正义

该律师在办案中,坚持真理,仗义执言,敢于挑战权威,敢于和法官、检察官较劲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近几年来,他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,被法院宣判无罪,或被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。如他办理的肖某某挪用资金案,从批捕阶段就向办案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,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嫌疑人,五次到外地调取证据,最后审查起诉部门的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他的辩护意见,对肖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;如他办理的薛某某故意伤害案,通过三次开庭、走访了十几位证人,通过与办案法官的积极沟通,薛某某一审被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宣告无罪。该律师作为案件的代理人、辩护人,均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获得了委托人和法官、检察官的一致好评,从未被当事人投诉过。

三、扶贫助困,化解纠纷,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

该律师在执业中,注重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,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、尽职尽责。

一是同情弱者,关怀人生。该律师办理的案件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、弱势群体,该律师都能及时接待,主动放弃午休时间,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咨询,做到有问必答,有难必帮。“有困难找郑律师”,成为外地工的广为传诵的口头禅。

二是参与调解,减少诉讼。该律师办事的民事案件,均能悉心配合人民法院作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,通过调解,减少诉累,不仅委托人信任和满意,而且赢得对方当事人的尊重。

三是担任顾问,以法护航。在经济活动中,牵涉大量的法律问题,作为律师,就要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,使企业的发展插上法律的翅膀。从业以来,该律师先后担任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、中国网通莆田分公司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、港峰(福建)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莆田市昌荣工贸有限公司、威都(石狮)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长期为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,受到企业家的高度肯定。他还经常性地为顾问单位讲授与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最新法律、政策和案例,以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准,推动非诉讼业务的拓展。

四、热心公益事业,开展普法教育,无私奉献社会

该律师系莆田市直律师涉法信访工作志愿者、莆田市法律援助志愿者,他每年都要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,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。一是创办法律网站。从 2002 年就开始创办中国莆田法律网( www.ptfalu.com ),为广大网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。二是开展法律援助。该律师因法律援助成绩突出, 2007 1 月被莆田市司法局授予 2005-2006 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。 2005 10 月被莆田市司法局、莆田市律师协会、莆田市公证员协会、莆田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会授予全市法律援助知识竞赛二等奖。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。该律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,用身边的人、身边的事教育群众。他以满腔热情完成了郑坂中学等学校法律服务点的法律讲课,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,如经常接受《莆田晚报》等报社记者采访,在报刊上为群众解答涉法问题,支持弱势群体。

人生奋斗的历程是艰辛而美丽的,维护正义的责任是光荣而神圣的,这正是该律师执业精神的真实体现。该律师正是这样以他重信精法的行为准则,勤勉真诚的处事态度,善良无私的奉献精神,默默地为社会主义的民主、法制建设而不懈奋斗,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而不懈努力!

 

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

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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