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粗心大意、有口无心的律师。我常在法律服务中不知不觉就得罪了我的当事人。今后我可真得注意,否则伤害了别人的感情不说,伤害自己的身体多划不来啊。以下就是我今年被当事人三次痛打的情形,哎,不怪他们,都怪我啊:
第一次挨打
当事人:她常常在单位辱骂我妻子,说我妻子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好人,还说她没有进化好,太早从树上下来。我一定要告她。
我:嗯,没问题,可以起诉她侵权,让她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对了,你带妻子的身份证了吗?我需要一张复印件和委托书。
当事人:带了,给您。
我:这是你妻子吗?干嘛带着孙悟空的面具照相?
……
第二次挨打
我:法律规定继承有两种,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。如果你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,那么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办理,你们四个兄弟姐妹有平等的继承权,而且继承从他去世那天就已经开始发生……(我口若悬河地讲了10分钟继承法)
当事人:可老爷子总是神神密密的,什么东西都藏着掖着,我也搞不清楚他的想法。
我:那你父亲现在在家吗?要不我亲自问问他?
……
第三次挨打
当事人:他打的我遍体鳞伤,尤其是最隐秘的地方,我坚决要求离婚。
我:(心不在焉地)别着急,今晚我就写起诉状,明天就去立案。
当事人:我的官司能赢吗?您有把握吗?
我: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,有了可靠的证据,而且对方也提不出抗辩的话,官司一定赢。这样,你先把受伤的证据给我传真过来一份,原件开庭时再交给我。嗯?等等,你说你哪里受伤来着…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