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民法庭的管理和建设,学习外地法院的先进管理经验,更新司法理念,5月30日至6月5日,青州法院由党组书记、院长石维云带队,与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邓全胜,党组成员、纪检员张景彦以及办公室、研究室、民一庭、立案庭、五处人民法庭负责同志共计12人组成考察学习小组,对大连市普兰店人民法院、甘井子区法院营城子人民法庭进行了考察学习。考察小组对口学习考察了二家法院(庭)的队伍管理工作、审判流程管理工作、法庭建设、装备管理工作和法院的先进经验,考察采取实地参观、座谈介绍、查阅资料、对口交流及观看演示等方式进行,通过认真考察学习,收到了良好成效,达到了预定目标。

在普兰店安波人民法庭合影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普兰店市人民法院
普兰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南部,是中国北方明珠大连的一个“卫星城”,东临庄河市,西接瓦房店市,南与大连市金州区毗连,北与盖州市接壤,东南与长海县隔海相望,有“莲城”的美誉。面积2896平方公里,人口83万。普兰店是大连重要的粮食、油料以及畜产品基地。按照中央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决策和大连市委、市政府“大大连”建设的总体部署,普兰店市委、市政府确立了“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”的奋斗目标。
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在编干警120多人,聘用工作人员近百人(人民法庭均有司机、保卫、清洁员,费用由院里负担),主要从事后勤等辅助性的工作。年收结案6000余件,人民法庭年诉讼费20至60余万元。辖有城区、皮口、莲山、安波等六处法庭,考察组实地参观了皮口和安波两处法庭。该院院长高峰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刑法专业研究生(在职)毕业,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领导才能。其曾于去年带领该院部分中层干部专程来青考察我院的法庭建设,称我院各项工作及接待给其留下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。
该院在一份材料中自我介绍是“多年与先进不沾边的基层法院。普兰店市委曾经对该院工作做出过‘四差’的评价,即社会形象比较差,内部管理差,执法差,办公条件差”。该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(在该院工作三十多年,任副院长十八年)介绍近二十年该院未获得过任何荣誉和表彰。但在高院长为首的新一届班子带领下,该院仅用一年多时间彻底改变局面,法院整体建设呈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势头,两年来有多人和庭室被普兰店市委、大连中级人民法院、大连市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和单位,在2004年人代会上该院工作报告破天荒以全票通过,普兰店市委还向省高院为该院报请集体一等功。今年,辽宁省的人民法庭建设现场会在该院皮口法庭召开,该院还被大连市委、市政府确定为“健康型”、“学习型”单位试点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该院在去年六月份考察完我院法庭建设后,就着手法庭改建。在资金基本没有的情况下,六处人民法庭一齐动工,有2处在同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,其余均在年内完工,且档次和规格都居一流。

安波法庭外景
(二)甘井子区法院营城子人民法庭
大连市甘井子区位于辽东半岛南端,东临黄海,西濒渤海,是大连市内四区之一,也是大连市城市扩展的唯一区域。区辖13个街道、6个镇,总人口78.5万,陆地面积502平方公里。
营城子镇地处大连至旅顺北路中段,面积103平方公里。全镇有11个自然村、总人口37000人。营城子人民法庭建在该镇政府院内,建筑面积1800平方,楼高四层,外观略有弧度,给人以较强的视觉感受。该庭于2004年3月9日落成,年收取诉讼费60余万元,而该院最多的法庭年收取诉讼费200余万元。该院规定庭长每月办案不少于6件,而营城子法庭的刘庭长去年办案在200件左右,该庭仅有三名正式干警,其中一人为大学毕业生无审判资格,去年全庭结案共500余件。该庭的做法一是人民陪审员在法庭负责接待、法律咨询、指导书写诉状等审判辅助工作,真正使人民陪审员成了不占编制的法官。二是加强了民调组织网络建设,做到了小事不出村(社区),大事不出镇(法庭)。该庭的车辆、办公费用全部由法院负担,人民法庭干警待遇高于机关庭室。
二、几点体会
这二家法院(庭)通过加强法院管理和改革工作,较好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,在全国享有了一定的知名度。这主要取决于院领导层较好地掌握了法院管理的基本规律,破除一切束缚法院发展的框架,结合实际,以制度管理人和事,借助网络技术完成了管理现代化建设,通过制度形成了有效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。通过考察学习,大家一致感到大连法院有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考察中体会较深的有以下几点:
一是要树立争创一流工作的信心。2003年初,普兰店法院没有一台电脑,只有3台四通打字机;全院10余台警车坏的多好的少,经常路上推着跑。2000年8月底,该院法庭干警在下乡办案途中,因警车中轴断裂而发生车祸,造成1死3伤的严重后果。审判庭缺少法椅、法桌、法台,法官开庭都在办公室进行,既不严肃又不正规。6处人民法庭也因当年建筑质量不高,冬天透风,夏天漏雨。如何改变这一现状,尽快把法院建设搞上去,是摆在新领导班子面前的一道难题。该院树立了“把工作当事业来干,把法院当自己家来建”的信念,很快取得了成效。投资40万元对立案大厅和12个审判庭进行了装修改造,安装了空调、饮水机,配备了制式法椅、法桌、法台和音扩设备,庭审全部使用“亚伟”速录机记录。投资5万元在办公区安装了非接触式IC卡门禁控制系统,隔离了审判区和办公区,干警一律走法官通道,当事人办事必须经门卫登记后在一楼接待室办理(一位考察组成员因为落在了后面就被无情地隔离在了走廊里,只得跑下楼找门卫联系)。该院还投资280万元购置12辆警车,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,据介绍,两年间该院固定资产增值1600万元。
二是要解决思想上“不在状态”的问题。通过考察,我院的整体工作与上述法院仍有一定的差距,这既表现在法院的建设管理、干警整体文化素质上,尤其还表现在法律理念、工作效率和审判改革上。在考察中,就有部分成员流露出“人家经验是很好,但我们学不了”的思想,过多强调客观因素,没有从主观能动性上找原因。
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办公现代化建设。被考察的法院审判办公现代化程度普遍高。2003年普兰店法院投资100余万元,购置了98台计算机和相关设备,与大连理工大学联手建起了计算机局域网,安装运行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,初步形成了以立案为龙头,立案、庭前准备、审判、执行、审判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职,相互协调、相互监督、运转流畅的管理机制,使该院审判工作步入了办案规范化,管理科学化和办公现代化的轨道。在一楼大厅和办公楼外,还分别安装了一块电子显示屏幕,用于发布公告和进行法律宣传。在一楼大厅还安装查询案件触摸屏,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审判情况。在审判庭、接待室、楼内大厅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;每个监控点均可在网络上传输记录、查询,这不但用于安全防范,而且院长、庭长可以随时了解审判员的庭审情况。该院于去年为六处人民法庭安装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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